涧南园即事贻皎上人
《涧南园即事贻皎上人》是唐代作家孟浩然的诗,涧南园即事贻皎上人的原文:
弊庐在郭外,素产唯田园。
左右林野旷,不闻朝市喧。
钓竿垂北涧,樵唱入南轩。
书取幽栖事,将寻静者论。
译文对照
简陋的房舍在城外,先人的薄产只有田园。
周围林茂田野广阔,不闻城市中车马声喧。
钓鱼人垂竿在北涧,樵夫的歌声飞入南轩。
诗成但言隐居情事,还请高人贤士来评谈。
译文
简陋的房舍在城外,先人的薄产只有田园。
周围林茂田野广阔,不闻城市中车马声喧。
钓鱼人垂竿在北涧,樵夫的歌声飞入南轩。
诗成但言隐居情事,还请高人贤士来评谈。
注释
素:旧的。产:一作“业”。
朝:又作“城”。
静者:指跳出尘世的出家人,这里指皎上人。将:又作“还”。论:又作“言”。
皎上人,僧人名皎,生平未详。从诗中均内容看,二人以前交往并不多。诗题为“即事”,是就自已在涧南园的生活情景加以描述。诗首二句为全诗描述的概括。正因在“郭外”,才有“左右林野旷,不闻城市喧”的开阔幽静;正因“素业唯田园”,才有“钓竿垂北涧,樵唱入南轩”的田园乐趣。这些都写得极自然,没有其他诗写幽居时流露出的孤寂情调。结尾点出书赠皎上人,表达自己淡泊的心志。
此诗为孟浩然在故里所作,诗中描写了作者居住地的开阔幽静,表现出田园生活的乐趣,表达了作者淡泊的心志。全诗写得极为自然,没有其他诗写幽居时流露出的孤寂情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