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留侯论》并不全面评论张良的生平和功业,而只论述他之所以取得成功的主观方面的根本原因——“能忍”的过人之节。这个问题过去未有人道及,是作者的创见。
开头一段是立论,提出能忍、不能忍这个命题。“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,必有过人之节”,是泛言,举凡忠勇、坚毅等等超乎常人的节操,全都包括在内。以下则扣住《留侯论》本题,加以申说,将“过人之节”具体到“忍”字。说“忍”,又是从“‘勇”字来说,提出匹夫之勇不算勇,只有“人情有所不能忍者”,“卒然临之而不惊,无故加之而不怒”,也就是说,能忍,才是大勇;而其所以能忍,又是因为抱负甚大,志向甚远的缘故。表面看来,勇和忍似乎是对立的,作者却指出了它们的统一性,充满辩证法,非常精警深刻。这是作者的基本论点,也是全篇的主意。虽然这里并未指名,实际是对张良而言。以下全是对张良的具体论证。
文中举了张良狙击秦王、进履受书、劝说刘邦封韩信为齐王三件事。这三件事表面看来似无关连,但作者却敏锐地看到了它们之间的联系,由此提出了他的独创见解。
第二段先从前两件事说。人们孤立地看圯上老人赠书事,因而把一些神怪传闻当作真实。作者把这件事同张良狙击秦王联系起来,把他为韩报仇不能忍小忿,逞匹夫之勇,与成大事所需要的大忍耐联系起来,指出这是秦时的隐士对张良忍耐心的考验观察,其用意并不在书的授受。指出老人的行动所暗示的,都是圣贤间互相警示劝戒的道理。这几层意思紧密钩连,互为论证,结构非常严密。拂去老人赠书的神奇色彩,关系到基本立论,因为如果这真是神怪的行为而非人事,就无法按常理论之。老人赠书的用意,则是从张良和老人的行动本身这两个方面来论证。从张良讲,他狙击秦王的行动,是“不忍忿忿之心”的表现,这种荆轲、聂政式的刺杀行为,在当秦势方盛时无异于白白送死。老人因为痛惜其才,才“出而试之”,故意用傲慢无礼的举动“无故加之”,极力摧折侮辱他,以磨炼他的性格,“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”,使其“能有所忍”。从老人说,他对张良的一系列折辱举动,显然不是出于无心。当老人故意走到张良跟前堕履又命他取履时,张良“欲殴之”,仍有不能忍之心;因念其年老而下桥取履是“强忍”着,老人岂有不知,故又提出更带侮辱性的要求:替我穿履!张良想,既已为老人取履了,就再替他穿上吧。这“能忍”的程度又进了一步,但老人还要再看看。他以足受履,笑而去,行了里许路,见张良只是目送着他,并无异常的表现,这才再走回来,对张良说:“孺子可教矣!”这就自己道出了有意试察的用心。太史公的笔墨也很传神:写张良“欲殴之”,“强忍”,“业为取履,因履之”,“殊大惊,因目之”,一连串带动作的心理描写把个“忍”字的深化过程刻画得丝丝人扣。随后因“平明”、“鸡鸣”赴约仍然迟到而一再受到怒责,终于以“夜未半”即往,得到老人的首肯,完成了“忍”’的磨练。这给作者取为立论主题提供了材料。如果老人的用意是在赠书,只须将书授与即可;之所以“深折之”,正说明“意不在书”。“且其意不在书”,而在使张良能忍,二者实为一个意思。
为了加强说服力,第三段又引史为证,再次申说上段之意。文中先引郑伯能忍而不战退敌,勾践能忍而终灭吴国,以见忍的极端重要性,说明圯上老人何以要“出而试之”。又概述老人“深折”张良的情景,证明他的举动确实是对张良的考察试验。前者是从动机讲,后者是从事实讲,行动的目的则是“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”(化用《论语·卫灵公》“小不忍则乱大谋”语意,即上文所谓“圣贤相与警戒之义”),后来的结果则是使张良达到了“秦皇帝之所不能惊,而项籍之所不能怒”的境界。
以上都是就张良早年的两件事而言,第四段又举他后来在刘邦项籍斗争中的一个例证以实之。没有这个例证,张良在坦上的表现,可以视为偶然;有了这个例证,上面的论证才开花结果,落到实处。这段的精妙之处在于,作者不是孤立地讲张良,而是联系到刘、项两家的斗争来举例。文中把刘邦之所以胜和项籍之所以败,归结为能忍和不能忍,而以韩信求假封为齐王的事例,把刘邦之能忍归结为系由张良成全,不仅说明了能忍对于张良、对于刘、项的事业的重大意义,还说明了圯上老人的启导所起的巨大作用,大大增强了通篇议论的说服力。末尾以揣度作结,谓子房的状貌也表现出能忍的特征,思致新颖,风调翩翩,余味不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