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首诗本是一首普通的咏物诗,后来却引出了一场官司。宁宗嘉定末(1224)、理宗宝元初(1225),权相史弥远专擅朝政,废宋宁宗所立的皇太子为济王,矫诏改立宋理宗,并逼济王自杀。史弥远的恶劣行径遭到了当时朝中正义之士的激烈反对,如真德秀、邓若水、洪咨夔等人纷纷上书为济王鸣冤,斥责史弥远擅权废立,一一都遭到贬逐。在朝野一片反对声中,史弥远及其爪牙到处寻找证据,网罗罪名,以排斥异己。当时被挖出作为诽谤时政罪证的有陈起的“秋雨梧桐皇子府,春风杨柳相公桥”,曾极《春》诗中的“九十日春晴景少,一千年事乱时多”,以及刘克庄这首《落梅》诗末两句等。为此陈起被发配流放,曾极被贬死舂陵。恰巧这年陈起为江湖诗人们编辑刊行大型诗歌丛刊《江湖集》,也因之被毁板,印出的书也被禁毁。当权者还效法北宋末年的作法,诏禁士大夫作诗。这就是文学史上著名的“江湖诗祸”。案发时,刘克庄在建阳县令任上,幸得郑清之(与史弥远关系密切)代为开脱,才免除下狱治罪的处分。但他并未因此脱尽干系,绍定二年(1229),解建阳任赴潮州通判,刚上任即被劾去,究其原因即出于旧事报复。刘克庄《病后访梅九绝》其一说:“幸然不识桃和柳,却被梅花累十年”,至于心理上影响就远不止十年了,刘克庄在《杨补之墨梅跋》中说:“予少时有《落梅》诗,为李定、舒亶(案:制造‘乌台诗案’陷害苏轼的人)辈笺注,几陷罪苦。后见梅花辄怕,见画梅花亦怕。”其《贺新郎·宋庵访梅》一词也说:“老子平生无他过,为梅花受取风流罪。” 正因《落梅》诗案,他才与梅花结下了不解之缘,他一生写了123首咏梅诗,八阙咏梅词,可谓中国文人中写梅花最多的诗人。
《落梅》通篇不着一个“梅”字,却不仅刻画出梅花的品格和遭际,而且通过对落梅哀婉缠绵的吟叹,处处透露出诗人的心迹情感。同时,也高度概括了历史上无数“迁客”“骚人”颠沛流离的不幸,更道出了当时广大文士抑塞不平的心声。但是由此,刘克庄却落来大麻烦。其中“东风谬掌花权柄,却忌孤高不主张”两句,被言事官(谏官)李知孝等人指控为“讪谤当国”,咬住不放,逐级递交奏状。于是,刘克庄获罪而被罢职,坐废乡野长达10年之久……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“落梅诗案”。
呜呼!“若非一番寒彻骨,哪得梅花扑鼻香”,刘克庄咏梅诗词之丰无人可及。不啻于斯,他的一生针对南宋“国脉微如缕”的现状,写下了大量抒发感慨的不同题材的诗篇,爱国之心“似放翁”,高洁之志“似稼轩”,其身其品一如梅花。倘若有哪位剧作家把他的事迹搬上舞台,无需戏说,只要实言,也一定会是一出让人荡气回肠的好戏。剧名可叫做《落梅诗案》。
“退之未离乎儒者,坐井观天错议聃(老聃,古代哲学家)”。刘克庄痛恨卖良求荣、追逐奉禄的当事谏官,视其为坐家虎,宁为“后村居士”,始终没有屈服。相反,从此开始大写特写梅花,一发而不可收,先后写了一百三十余首咏梅诗词。“梦得因桃数左迁,长源为柳忤当权。幸然不识桃与柳,却被梅花误十年”(《病后访梅九绝》),“……老子平生无他过,为梅花受取风流罪”(《贺新郎·宋庵访梅》)等咏梅诗作,都表露了他强烈的愤懑之情。刘克庄无怨无悔,虽然在后来的十年间生活颇为艰难,却有着“风流”的好心态,通过不失操守的努力,逐步改变自己命运,遂活到了82岁高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