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从题前落笔,先写洛竹之利,养竹之艰,竹林之美,主人之好客,言简意赅,生动而具体地展现了洛阳竹林既有巨大的经济价值,又有极高的观赏价值。这就为“戕竹”——一场灾难的到来,作了有力的铺垫和反衬。
第二段正面写“戕竹”。先点时间:“壬申之秋”,即明道元年秋天。接着就写大砍大伐。“人吏”四句,句式由长而短,由散而整,用辞斩截,音节急促,将“戕竹”的来势之猛,行动之快,渲染得令人难以喘息。“人吏”之所以有如此来头,原来是“守都”有令。如此层层邀功,个个卖力,不几天,“樊圃棋错”的竹林,便变成处处“地榛园秃”。而百姓却没有一丝吝惜之情流露于颜面,确实耐人寻味。再接下去就是表现百姓的可怜、可悲,因为他们不仅在物质上作了惨重而无益的牺牲,而且在感情上还遭到一番极大的欺骗和愚弄,则吏之可恨,自在言外。“下亡有啬色少见于颜间者, 由是知其民之急上”,实在是意味深长的一笔。
作者写过“戕竹”之后,引古证今,加以议论,这就是文章的最后一节。首先指出“伐山林,纳材苇”的目的是“以经于用”。在这个前提之下,地方“不供谓之畔废”,但是,官府若不按一定时间采伐聚敛,则“谓之暴殄”,更何况不“经于用”呢!宋朝疆域辽阔,年年赋敛之物积聚甚多,而仁宗亦无大建宫室园囿的奢侈之心,所以朝廷长期积压的各种材料,无不听其朽烂。但是尽管如此,只要有一点意外情况,还是一不问是否需要,需要多少;二不问时间是否合适,便打着“与公上急病”的旗号,层层加码 ,敛取无度,“不竭不止”,结果所取又超过所需,自然又是堆积腐烂。“《书》不云”两句,以正面的教诲之词,婉转而尖锐地批评了上述行为,恰恰是以“无益”于民之举(戕竹),害于民有益之物(洛竹),无“节用爱人”之心显而易见。由记事而评论,最后上升到为官之道。至此,事已记过,理也说透,文章似乎可以结束了,可作者又再加生发——“推类而广之,则竹事犹末”。奇峰突起,境界大开。原来“戕竹”一事,只不过是用以折射大千世界的一面小小的镜子。大千世界,古往今来,还有无数大大小小、形形色色的“戕竹”之事。点睛结穴,戛然而止,是所谓实处还虚。
文章在艺术手法上采用了前叙后议的方式,前两段铺叙,笔力简明、清晰。由于第一段的美与第二段的丑的对照,则后一段议论,笔锋所向披靡,深刻地表现出美被丑破坏的痛心,从而滥砍滥伐竹子乃至推而广之的一系列害民之举皆令世人共讨之。作者虽然在议论时顾及到最高统治者,但言辞之中柔中有刚,谏中有刺,戕竹的危害性通过一番叙述与议论,则十分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。此外,他采取引用法,援引儒家经典《尚书》中的有关议论来增强自己文章的说服力,也是很有见地的。因为他的文章是给当朝皇帝和权贵们看的,作为当时地位卑微的作者来说,恐怕人微言轻,不若搬出祖训来,以使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。这也正是作者的聪明之处。